巡察公告
根据《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经济学院党委和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对象及重点
本次巡察的对象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旨在通过巡察,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发展。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将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四个落实”情况,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巡察受理范围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接受信访举报,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人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内容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处理。
三、巡察时间
经济学院党委: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
四、巡察监督方式
举报电话:670890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举报邮箱:dwxcb@sdtbu.edu.cn。
巡察意见箱:设置在东校区第五教学楼和西校区实验楼。
特此公告。
党委巡察办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