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根据《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工作方案(2020-2021)》文件要求和《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首轮校内巡察的通知》的具体安排,近期,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首轮校内巡察2个工作组陆续到会计学院分党委、统计学院党总支、人文与传播学院党总支、外国语学院分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召开动员会,工作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教职员工通报巡察任务。工作组组长强调,这次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是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深化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行动。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巡察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握意识形态巡察重点任务;要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根据《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工作方案(2020-2021)》要求,学校将在2021年底之前,分四个批次,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全覆盖。
巡察期间,工作组将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受理信访、调阅资料、走访调研、列席会议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巡察诊断结束后,将形成专项巡察工作报告,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要及时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