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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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3日 10:2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值班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95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值班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日常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校领导带班,机关处级干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保卫处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白天值班时间为8:0018:00,夜间值班时间为18: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可与其他值班人员协调换班,调班须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值班流转表,使值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值班带班。

   值班分日常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和敏感时段值班。

1.日常值班。工作时间、双休日及寒暑假值班白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值班的夜班由保卫处值班室负责。

2.法定节假日、敏感时段值班。法定节假日、敏感时段值班由机关处级干部轮流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办公楼1113室。

3.上级对值班人员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查看值班传真、处置值班情况、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并按照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一要规范接听电话,认真落实“一听、二记、三复述”,做到文明礼貌、应对得当、高效处理,对群众来电反映较为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高度敏感,提高警觉,主动作为,了解核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迅速向有关领导报告。二要规范值班记录和日志工作,建好值班工作台账,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事项。三要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电话交接或不交接,当班未尽事宜,要逐项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由接班人员对未尽事宜跟踪落实。

二、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要求

(一)做到在岗履职。值班期间,所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职,带班领导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与值班室保持联系;值班人员在岗值班、严禁脱岗、漏岗。

(二)值班严禁饮酒。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一律不得饮酒,严禁酒后值班上岗,对违反规定在值班期间饮酒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三)严肃值班纪律。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各项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或通过网络、微信等传递重要值班信息,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通信联络不畅、擅离岗位、无故缺岗脱岗、突发事件处置延误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0年山东工商学院总值班室值班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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