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车辆租赁管理,控制用车成本,保障出行便捷、合理、安全,现就学校定点租赁汽车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租赁用车的,要遵循“规范管理、经济适用、节约高效、保障公务”的原则,必须符合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的用车要求。
二、租赁条件
租赁用车的相关条件参照《山东工商学院公务用车及公务交通费用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0]57号)执行。
三、租用程序
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公车管理系统--平台注册--预约用车或搜索微信山商公车管理系统小程序--平台注册--预约用车。用车结束后可从公务用车管理系统“订单列表”中调取用车订单详情,打印订单详情随发票一起报销。大巴车、中巴车的租赁暂时不纳入平台管理,仍按照原报销要求报销。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从严管理用车租赁活动,租赁管理。学校将对用车租赁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定点汽车租赁企业如出现服务不到位或其他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协议等规定进行处罚或取消合作关系。
定点租赁汽车企业联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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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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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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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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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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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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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和裕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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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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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351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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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商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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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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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宁海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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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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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457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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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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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恒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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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福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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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451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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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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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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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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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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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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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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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宁海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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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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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457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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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大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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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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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星龙客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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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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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356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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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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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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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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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355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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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