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信访工作细则(试行)》(院发[2020]109号)已下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梳理本单位工作,贯彻以师生为中心的思想,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及时解决师生关切的问题,化解矛盾,规范信访秩序。现就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学校信访二级接待单位工作体系。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学校信访二级接待单位。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信访工作负责人,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信访事项接待员,明确信访接访地、电话。请认真填写《接访相关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1月3日前报送附件电子版至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李茗内部邮箱,纸质版送交办公楼1004房间。
2、做好信访接待登记备案工作,各单位在接访时请做好登记,《山东工商学院信访接待登记表》可从智慧山商或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信访事件处理结束后做好相关材料的备案,并定期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进行报备。
联系人:李茗 联系电话:0535-6903828
附件:接访相关信息汇总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