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综合

行政综合

山东工商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2019年05月06日 07:55  点击:[]

山东工商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提高办公用品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本着有利工作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办公用品范围

1.耐用品,包括办公桌、档案柜、会议桌等办公家具,以及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备;

2.办公耗材品,包括笔、纸和各类办公文具等;

3.保洁、生活用品,包括面巾纸等;

4.其他在公务中使用的公用物品。

二、办公用品的预算、采购

1.行政科根据办公室办公需要,结合库存数量以及消耗情况,定期拟定办公用品采购预算报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进行统一采购;

2.各科室常规性购买办公用品,应列明采购清单,并向行政科提出申请,由行政科汇总后纳入预算报告;

3.临时性急需购买办公用品的,须由各科室提交采购报告,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购买;

4.行政科根据办公室主任批复具体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事宜。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积极掌握市场信息,按照实用、实惠的原则组织采购活动,满足正常办公的需要。对于无法按照使用要求购得的物品,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当及时与请购科室沟通,确定替代物品,必要时可请相关科室人员协助购买;

5.购买的物品送达后,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认真对照清单验收入库,建帐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办公用品管理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三、办公用品的领用、使用和退回

1.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后由办公用品管理员及时通知各科室办理领用手续;

2.凡领用办公用品须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办公用品管理员须严格按照办公用品领用制度执行,不得违规发放办公用品;

3.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建立办公用品台帐,定期汇总办公用品的入库、领用、库存数量及领用人等情况;

4.如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外临时领用现有办公用品的,须由各科室提出领用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办公用品管理员,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领用;

5.如发生办公用品需退回库房的情形,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做好清点、整理和登记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退回的办公用品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并进行日常管理;

6.各类办公用品的使用须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使用人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以保持办公用品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7.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若有工作岗位调整须及时与办公用品管理员协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调整、退回事宜;

8.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办公用品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上一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下一条:山东工商学院公务接待流程

关闭

Copyright ? 2015 山东工商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SHANDO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PRESIDENT'S OFFICE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